wm视讯中国积极参与了联合国等国际机构发起的全球环境保护进程。多年来,中国派高级代表团参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历次会议、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及其系列筹备活动。中国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荒漠化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臭氧层保护、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环境教育和培训、长江中上游洪水防治、区域海行动计划和防止陆源污染保护海洋全球行动计划等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中国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建立了有效的合作模式。
中国积极参加了多边环境协议的相关谈判和履约工作。中国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巴塞尔公约》、《鹿特丹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等50多项环境公约的缔约方,并积极履行这些条约规定的义务。与危险废弃物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有关的两个公约的具体履行情况如下。
(一)、根据《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的履约要求,中国在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等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
1、废物进出口法律法规和标准建设。中国于199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2004年12月29日修订了《固体法》。固体法明确规定: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wm视讯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第五条)。
《固体法》对禁止进口、进口审批、目录管理、环境标准及检验检疫、处罚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固体法》,中国制定了《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颁布了《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和《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这两个目录之外的废物,一律禁止进口。此外,国家环保总局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进口废物必须符合该标准。中国严格管理废物进出口,没有因出口废物造成他国污染事件的报道,但是非法进口废物产生的污染事故仍有发生。某些国内外企业以进口废旧资源为名将海外的废物非法转移到中国,造成了严重的污染问题。如2005年3月周边某国某公司以欺骗的方式向青岛市出口6000吨废旧塑料,货物下层夹藏大量有毒有害废料,给当地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2、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建设。制定并颁布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对危险废物实行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管理;对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实施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
3、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2003年12月19日,国务院批准实施《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计划建设功能齐全的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31个,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282万吨/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300个,新增医疗废物处置能力2080吨/日。中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一直在提高之中。
4、危险废物管理培训与技术转让。中国在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设立了亚太地区危险废物管理培训与技术转让中心(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开展了一系列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培训和技术转让工作,为提高我国及一些亚太国家的危险废物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
(二)、中国积极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目前已经采取的如下行动。
国务院于2002年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各种有意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包装、运输、贮存、wm视讯进出口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做出规定。根据该条例,还出台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和标准。在废物焚烧等少数行业制定和实施了有关二恶英的排放控制标准。现有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也为无意产生类POPs的减排和控制提供了依据。
含POPs的废物已作为危险废物列入《危险废物名录》,遵循《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对其进行管理。
2005年颁布和实施的《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对POPs污染场地的恢复做出了规定。《农药管理条例》适用于杀虫剂类POPs的管理。
目前,中国已比较系统、全面地调查并了解了POPs生产、流通、使用、进出口情况;识别了潜在的二恶英等POPs的排放行业和重点企业,在抽样实测、并运用联合国推荐工具包,推算出中国二恶英POPs的排放情况;同时对污染场地进行了抽样调查,提出了废弃和污染场地调查方案和初步清单;全面评估了我国POPs管理机构、法规政策及相关处理、处置和替代技术。
目前,中国已基本完成公约《国家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将公约要求清晰地列入我国相关产业调整政策中,根据我国履约工作的整体部署,提出了国家将予以鼓励、限制和淘汰的产品和技术;明确了在2006年和“十一五”期间需制定和修订的有关污染控制标准、wm视讯环境质量标准、技术导则与规范。
我国积极组织、申报和实施履约示范项目。履约示范项目在POPs的三大领域即多氯联苯、杀虫剂和副产品已全面展开,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履约工作奠定了基础。此外与意大利、日本、加拿大和美国等开展了广泛的双边合作,合作内容涉及能力建设、副产品类POPs削减、人体暴露风险和杀虫剂类POPs淘汰。
中国加强和推动与周边国家或相关地区的合作,积极参与区域合作机制化建设,为解决区域性环境问题做出最大努力。中国积极推动并参加的亚太地区区域性环境合作机制有:定期讨论和协商解决共同关心的环境问题的中日韩三国环境部长会议、东盟与中国(10+1)环境合作、东盟与中日韩(10+3)环境合作、wm视讯东亚酸雨监测网、东北亚区域环境合作和东北亚环境合作会议、东北亚沙尘暴监测与预警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合作等十几个区域性环境合作机制。通过这些机制,对于沟通信息、采取共同行动防止和减轻区域性环境问题起到了积极和有效的作用。
如沙尘暴,2000年6月,环保总局启动了“沙尘暴与黄沙对北京地区大气颗粒物影响的研究”项目。 运用了遥感和激光雷达等高新技术,建立了包括内蒙古、河北、陕西、北京、新疆、山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测点的地面沙尘监测网络系统。中国与蒙古在沙尘暴的监测和预警方面进行了合作。环保总局2002年10月在北京就沙尘暴监测问题举行了日本、韩国、蒙古参加的国际研讨会,2003年12月在北京举办了沙尘暴高级别会议,邀请了日本、韩国、蒙古和朝鲜环境部门负责人及高官与会。中日韩蒙四个国家和亚行、联合国环境署等国际机构合作,开展了亚洲开发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东北亚沙尘暴防治技术援助项目”,并于2003年4月启动项目的执行。
又如东亚酸沉降问题,在东亚次区域各国及联合国环境署的努力下,建立了东亚酸沉降监测网(EANET)。目前共有包括中国在内的东亚地区13个国家参加,目的在于交换各国酸沉降监测数据和技术,提高公众认识,为各国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中国于1998年10月参加了东亚酸沉降监测网的试运行工作,成立了监测网中国分中心,重庆、西安、wm视讯厦门、珠海等四城市承担具体监测工作。2002年起,中国政府还自愿每年向该网络捐款。
中国积极参加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的环境合作。如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监测及信息系统二期合作项目、大湄公河次区域边远地区扶贫和环境管理、大湄公河次区域战略环境框架二期合作项目。中国还于2005年5月24日至26日在上海市成功举办了第一届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部长会议。会议形成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部长联合声明》。这些活动对大湄公河次区域各国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对该次区域的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等都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中国还加强了与其他区域的合作。如举办“面向非洲的中国环保”主题活动,推动中非在环保领域的交流与合作。2005年中国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举办了中非环保合作会议,并在刚果(布)援建了联合国环境署中国非洲环境合作中心。中国政府还举办了“非洲国家水污染和水资源管理研修班”,帮助非洲国家开展环境培训。2006年6月中国在北京举办了“阿拉伯国家水污染和水资源管理研修班”,帮助阿拉伯国家开展环境培训。2006年7月中国在北京举办了“上海合作组织生态环境管理研修班”
中国积极与发达及发展中国家、周边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开展环境保护领域的双边合作,先后与美国、德国、日本、加拿大、俄罗斯、韩国、印度、蒙古、朝鲜、巴西、南非等42个国家签署双边环境保护合作协议或谅解备忘录,与11个国家签署核安全合作双边协定或谅解备忘录。在环境政策法规、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气候变化、可持续生产与消费、能力建设、示范工程、环境技术和环保产业等方面广泛进行交流与合作,取得一批重要成果。中国还与欧盟、日本、德国、加拿大等13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在双边无偿援助项下开展了多项环保领域的合作。
中国与德国的环境保护合作进展良好。两国环保合作始于八十年代。近年来并已取得了一系列成果。2000年召开中德环境合作大会、2003年召开第一届中德环境合作论坛大会、2004年10月在湖南湘潭召开中德环境管理与中小企业合作大会、2006年1月在青岛召开第二届中德环境论坛,双方共同发表的《青岛倡议》、2006年7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德化学品管理研讨会都表明了中德环境合作正在健康向前发展。德国对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也予以了很大支持。中德环境合作已从一般性人员交往逐步延伸到经济技术和产业领域,在环境研究、技术开发、人员培训与交流和环境示范工程等方面开展了多形式的合作,这对提高中国环境管理和环境领域的科技水平以及促进两国间环保产业商贸合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中德双方正在就2007年后环境合作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