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m视讯我受省政府委托,向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报告我省2013年的节能减排工作情况,请予以审议。
201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省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节能减排的各项决策部署,正确处理好稳增长与转方式、调结构的关系,在保持经济较快增长的同时,取得了节能减排的良好成效。
节能目标超额完成。据国家统计局核定,2013年我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92%,超年度目标2.42个百分点,“十二五”前三年已累计下降15.48%,完成了国家下达我省下降16%目标任务的96.46%,大大超过了进度目标。
污染减排目标基本实现。2013年,我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123.20、13.70、81.65和62.41万吨,同比分别下降2.89%、2.62%、5.54%和5.30%,全面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前三项污染物分别比2010年下降6.97%、5.86%、11.92%,分别完成“十二五”目标的99.57%、68.14%和132.44%。氮氧化物虽然在2013年实现了下降,但与2010年相比仍上升0.6%。
省政府及时调整和加强了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节能减排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出台了进一步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加强重点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通知和考核办法等文件,印发了2012年节能减排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重点、进一步做好2013年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等文件,将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及时分解下达到各市(州)、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纳入各市(州)和省级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省级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了工作措施。各市(州)加强了节能减排工作的统筹协调。
一是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继续将结构节能减排作为重要抓手,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2013年全省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到15.12%,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服务业保持较快发展,实现增加值9256.13亿元,比上年增长9.9%,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上升0.79个百分点。
二是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年度计划,纳入年度计划的433户企业全部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其中列入国家公告的120户企业全部按期停产并按计划拆除,全年淘汰落后水泥747万吨、钢铁32万吨、平板玻璃240万重量箱、焦炭87万吨、铁合金13.7万吨,共形成360万吨标煤节能能力,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量分别为4.24万吨、0.48万吨、0.83万吨和0.07万吨。
三是遏制“两高”行业过快增长。研究制定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出台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依法开展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严控“两高”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增量,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前置审查制度,实行造纸、印染等行业总量控制,对没有总量指标来源的项目不予审批。在“420”芦山地震恢复重建中,坚持科学规划、科学重建,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实现低碳重建、绿色发展。2013年,六大高耗能行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下降0.6个百分点,实现连续三年下降。
四是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开发利用水电、页岩气、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成投产德昌李家坝、阿月2座装机9万千瓦风电场,会理树堡装机3万千瓦的全省第一座大型光伏电站,洪雅、苍溪2个生物质秸秆发电项目。2013年全省水电装机比例从2010年的70.5%提高到76.7%,火电装机比例从28.9%降低到23.1%。提高水电、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实施节能发电调度,鼓励消费分布式能源,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31%左右。
一是积极推进节能重点工程。组织实施四川西南不锈钢电炉和转炉余热利用、广安电厂发电机组整体优化等一批重点节能技改项目,加快实施双流国际机场和故里景区等重点节能示范项目。安排省级专项资金1.97亿元支持了33个节能环保产业项目。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大力推广节能空调、洗衣机、电视、电机、风机等高效节能家电和工业产品,长虹电器和鼎吉光电等节能产品生产企业获得国家财政补贴资金。推广使用节能灯986万只,可实现年节能量20万吨标准煤。实施安吉物流公司甩挂运输、公交车辆智能化运营管理系统等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示范工程。
二是大力推进减排和污染防治重点工程。组织编制全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环保发电设施建设规划,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66个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新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23座,日处理能力约69万吨,污水处理率提高到85%。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年共完成减排项目2511个,列入国家与省政府目标责任书的37个重点减排项目全部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化学需氧量、氨氮去除率分别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累计建成水泥脱硝设施生产线条,占干法水泥生产能力比例的74%,火电脱硝机组占总装机比例提高到66%,燃煤电厂烟气旁路切断机组占总装机的比例提高到35%。研究制定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对900余户工业重点污染源实施了限期治理。
三是实施资源综合循环利用重点工程。深入推进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广安市被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创建地区,四川西南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加快建设并被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绵阳保和富山再生资源产业园被列为国家第四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wm视讯加快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支持内江隆昌经开区等5个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广安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建设进展顺利,达州经开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加快建设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支持成都等市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示范。东方汽轮机等3户企业实现节材代木23.2万立方米,133户企业产品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认定,3户企业列入国家废旧轮胎翻新准入公告。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推广秸秆腐熟还田技术489余万亩,处理废弃秸秆200万吨,建成2个生物质秸秆发电项目,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5%。
四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工程。大力推进工业清洁生产,对181.8户工业企业分年度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实施中高费清洁生产方案800余个,佳联印染等2户工业企业列为国家清洁生产示范企业,鼎吉光电等3户工业企业列为国家汞削减、高毒农药替代试点企业,惠美线户企业获得国家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支持。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在9个县9个村开展农村清洁示范工程建设,全省共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9916万亩,累计减少不合理施肥15.91万吨,回收农用残膜3万余吨,广元利州区等6个国家生猪清洁养殖示范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降低了农村规模种养殖业对空气、水体和土壤的污染。
一是重点推进工业节能减排。实施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加强内燃机工业节能减排,推进电机能效提升,加强通信业节能减排,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规范发展。深入推进千户工业企业节能行动和百户工业企业节水行动,开展工业企业能源审计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对超过国家能耗限额标准的21户企业和使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的157户企业实施了限期整改,对486户重点耗能企业开展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监督检查。2013年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了6.78%,大大超过了“十二五”工业节能进度目标要求。
二是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制定了四川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在天府新区建设项目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管,规范保温材料使用质量和施工现场管理。开展建筑节能工作专项检查,全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达100%,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96%。积极抓好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督促第四批30个县完成禁粘禁实任务。对全省“禁实”县城进行专项检查,新型墙材比例达65%。
三是强化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积极推进节能型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和低碳交通运输试点工作,加快建设轨道交通和内河航运等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大力推广应用CNG、LNG和电动车等清洁能源车辆,成都、泸州成功申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城市。优化货运运输组织,安吉物流公司甩挂运输项目列入国家甩挂运输试点。推进智能交通建设,完善高速公路公共出行服务系统,发展公众低碳出行系统。深入开展“车、船、路、wm视讯港”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出台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大机动车强制淘汰和报废力度,全年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240万张,淘汰老旧汽车12万辆。
四是抓好公共机构及商业民用节能减排。加快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四川师范大学等28家单位确定为全国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单位并通过评价验收。推进省直机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启动高校节约型校园评估工作,确定四川大学等3所高校为试点学校。积极落实商业民用领域节能措施,开展商场、餐饮、宾馆等执行空调温度设置标准检查,继续组织企业参加全国“百城千店”节能减排示范企业活动。推进成都等四个试点城市和七个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汽车报废和拆解。开展抑制过度包装、限制使用塑料袋工作。
五是切实抓好农村节能减排。加强农业源污染治理,超额完成150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任务,关停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96家。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全省沼气化市达到5个,沼气化县达到44个,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8.5万口,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350处,新建或改建省柴节煤炉灶21.98万台,共形成了257万吨的减排能力。
编制实施全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分解下达各市(州)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编制全省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研究建立绿色低碳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出台了关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意见,初步建立了应对气候变化部门统计报表制度。继续深入开展低碳试点,广元市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进展顺利,在遂宁、雅安、西昌等城市开展省级低碳城市、园区、小城镇、社区试点。积极开展国际间务实交流合作,实施中英繁荣基金项目可推广的四川低碳城市发展的范式及行动计划研究,积极探索四川绿色低碳发展模式。鼓励和支持企业申报清洁发展机制(GDM)项目,引导和推进自愿减排项目的实施。
省政府印发实施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加强节能减排技术开发示范,编制全省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年),组建四川环保装备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强技术推广应用,发布全省第一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推广16项先进节能低碳技术。建筑陶瓷薄型化节能和基于感应耦合的无极荧光照明等技术列入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在交通领域推广使用驾驶培训模拟器、电动教练车替代传统化石燃料训练车辆。在农业领域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等清洁生产技术。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消费政策,积极开展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工作,共有87个型号产品列入国家节能惠民工程产品目录,3户企业产品型号列入国家半导体照明推广产品目录并获得国家财政奖励。
加强节能减排形势分析和预警调控,按季发布了节能形势“晴雨表”。定期发布火电企业节能减排监管信息,对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减排项目运行情况实施月调度,及时发布减排数据。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目标进度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节能进度滞后的凉山、内江等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对减排工作滞后的内江、眉山、资阳等市政府负责人进行了预警约谈。对污水处理厂、水泥脱硝设施运行存在突出问题4户企业进行了挂牌督办。对农业源减排不尽职履责、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不力的地区进行了通报。组织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淘汰落后产能、wm视讯建筑节能等专项检查,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情况现场督导。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对四川云杉特种纸业公司违法排放碱液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全省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418起。
落实节能减排税收优惠政策,2013年全省国税系统落实节能环保税收优惠共计减免10.72亿元。严格执行脱硫、脱硝、除尘电价政策,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取消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对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进行了处罚。落实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试点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车用汽油品质升级加价政策。研究制定绿色信贷工作方案和四川银行业绿色信贷实施意见,建立省级部门间节能减排信息共享机制,与兴业银行签订金融促进节能减排战略合作协议。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培育发展节能服务公司,44个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国家第五批审核备案,点石能源投资公司对德胜集团炼钢厂转炉二次除尘风机高压变频改造等15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通过国家备案并顺利实施。
完善节能减排地方性法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完善节能减排地方标准,新制定地方节能标准2项。切实加强能源统计监测,按季发布全省和各市(州)能耗情况。加强节能减排监察监测能力建设,印发了国家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37个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获得国家支持并顺利实施,30家环境监测站通过省级达标验收。积极推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全省有7户企业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加强重大问题调研,开展《四川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和策略研究》,完成《筑牢生态屏障、建设美丽四川》重大专题调研任务。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营造了全社会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2013年我省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四川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期,能源消费增量每年保持在1000万吨标准煤左右,呈刚性增长态势,主要污染物排放结构性特征明显。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面临着能源消费增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约束,且矛盾呈日益加剧趋势。
局部地区水、大气、重金属、固体废物、农业面源污染还很严重。成都等地区甚至出现严重雾霾天气,群众反映强烈。虽然2013年我省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首次实现下降,但和2010年相比还上升了15.4%,要实现“十二五”机动车污染减排目标难度巨大,机动车减排形势十分严峻。农业源减排比例依然低于工业和生活源,影响全省“十二五”氨氮减排任务的完成。
节能改造财政奖励政策还不完善,企业节能降耗的内生动力严重不足。受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企业经营压力加大、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自主投入节能改造积极性有所下降。全省部分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处理不达标、管网不配套,垃圾处理工艺落后、收运系统不配套。全省民族地区还有31个县城没有建设污水处理厂,要实现县县建有污水处理厂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工业园区、农村场镇、重点污染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亟待加强。
节能评估和审查等相关管理制度还不健全,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价格、财政、土地、融资等政策还不完善。节能减排的市场化机制作用尚未充分发挥,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机制尚需从政策和制度层面加以完善。
当前,节能减排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节能减排的各项决策部署,继续保持节能减排的意识不松懈、目标不动摇、工作力度不放松,以改革创新推进全省节能减排取得新成效,努力实现2014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力争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3年下降1.0%、1.0%、1.4%和4.5%(最终以国家审定下达为准)。
进一步落实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对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结合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和增量控制目标,合理分解下达各地区、wm视讯各部门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年度指标,并作为各级政府目标考核、各级领导干部评价考核及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节能减排形势分析,按月发布各市州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督促各市州采取强有力措施实现目标进度。加强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评价考核,加大考核结果的运用,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问责。
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进一步做大经济总量,合理控制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增量,降低高耗能、高排放产业比重。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实施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推进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建设。积极调整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进一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国控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环评审批总量倍数替代政策,对能源消费超出控制目标、节能减排目标未完成地区,暂缓“两高”项目能评环评审查。积极化解过剩产能,淘汰300户以上企业落后生产能力,力争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大力实施工业锅炉窑炉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重点工程。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电机、锅炉、汽车、照明等产品。实施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程,支持水泥脱硝、燃煤电厂脱硝及烟气旁路物理切断、烧结脱硫改造等重点减排项目建设,推进石化、有机化工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实施清洁水重点工程,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设施建设,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确保到2015年实现县县建有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目标。推进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大节能环保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促进节能环保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深入开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电机、内燃机等能效提升计划,推进通信业、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节能减排。深入推进“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进重点行业、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健全企业能源管理体系。深入推进绿色建筑行动,2014年起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节能低碳专项行动和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试点,大力推行甩挂运输,开展LNG船舶试点。淘汰“黄标车”,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做好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继续开展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建设节能减排示范村。组织实施商业领域节能改造,严格用能管理。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示范工程,深入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和低碳示范园区建设,继续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组织再制造产业示范项目,积极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建设。加快建设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推进大宗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工业固体废弃物、建筑废弃物、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加强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推动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继续做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加大重点领域清洁生产推行力度。
继续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善降低能耗强度与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增量相结合的“双控”机制。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减排电价政策,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落实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政策,推行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完善城镇垃圾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加大节能减排“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力度,落实国家支持节能减排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落实金融机构绿色信贷工作方案,建立银行绿色评级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产业。推进节能量、排污权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推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特许经营。
推进节能、环保、wm视讯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地方立法工作。健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办法、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节能减排监察和统计能力建设,健全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减排专项督查。对节能减排违法行为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有关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加强重点污染源和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定期报告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信息。
继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和各专项行动,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加强舆论监督和对外宣传,组织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和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推进节能减排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衷心希望省人大常委会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给予更大的指导、监督与支持,共同加快推进我省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使我省节能减排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