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m视讯依法取缔非法报刊 坚决维护出版物市场秩序 ——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11月18日电 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前再次公布了60种被取缔的非法报刊名单。此前于今年7月13日,新闻出版总署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曾公布首批被取缔的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的期刊名单,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那么,wm视讯这些被取缔的非法报刊到底是怎么回事?有关部门为什么要大力整治、取缔这些报刊?普通读者应怎样识别这些打着“冠冕堂皇”招牌的非法报刊?记者就此走访了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问:今年以来,你们已经两次公布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的报刊名单,能说说其依据和目的吗?
答: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和发行活动。利用境外刊号在我国境内出版、印刷和发行报刊,并藉此在境内开展广告经营活动,属违法行为;境外出版单位未经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在内地擅自进行任何出版活动,均属非法出版活动。这些非法出版活动,破坏了我国境内的正常出版秩序,必须依法取缔、查处。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在监管工作以及群众举报中,wm视讯陆续发现了一批假冒国内刊号或利用境外刊号在境内非法设立编辑部、记者站或办事处进行出版、印刷和发行活动的非法刊物,不法分子利用非法报刊,有的大肆收取版面费或广告费骗取钱财,有的报道虚假新闻,更有甚者以所谓曝光或向上级举报为借口,要挟当事人,勒索财物,手段之恶劣,情节之严重,极大地败坏了社会风气,诋毁了新闻出版工作者形象。为此,2003年12月5日,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对利用境外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wm视讯印刷和发行期刊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wm视讯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印刷、发行报刊的不法行为。公布“黑名单”,就是要将这些非法出版活动公之于众,维护出版物市场秩序,维护合法出版单位的利益,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1、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印刷、wm视讯发行。这一类包括:未经批准使用境外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印刷和发行的报刊;假冒、盗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印刷、发行的报刊;非国家指定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口或没有合法进口手续的境外报刊;取得工商广告登记,但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利用境外刊号在境内以广告宣传品、印刷品名义变相出版的报刊等。
2、假冒国内正式报刊名义进行非法出版。这类非法报刊有的是以“增刊”“合订本”“专刊”“周刊”的名义出现的,有的是偷梁换柱,将正规报刊的内容换成非法组织采写的稿件或非法征集的文章,并盗用原正规报刊的名义非法出版。
3、公开出版属于内部交流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这些非法出版物常常具有极大的欺骗性,一般读者需要掌握一些出版物常识,提高对非法出版物的警惕性,防止上当受骗。如果自己识别不了,可以及时向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查询、举报。
答:查询报刊是否属于正式报刊,可以与新闻出版总署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司取得联系,联系电话 。举报人可以向当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或“扫黄”办进行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进行举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的举报方式有:邮寄:北京东城区东四南大街85号全国“扫黄”办案件督办处(100703);电话 ;传真;网络:中国扫黄打非网)。
问:在治理非法报刊方面,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下一步有何工作打算?
答:大的方面来说主要有四项:一、开展整治印刷业、整治记者站等各项专项治理行动,坚决堵住非法报刊的源头;二、继续向社会公布和曝光非法报刊“黑名单”;三、坚持不懈开展“扫黄”“打非”斗争,严格规范出版行为和出版物市场秩序,依法加大对非法出版活动及其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四、继续接受和认真处理群众举报,完善社会监督体系。